5月19日,市安监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甘井子区化昌街一处废品收购站(茂华有色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私自买卖危化品钢瓶。经调查,这个
废品收购站收购了11个氨气、氯气、氧气、液化石油气等危化气体钢瓶,准备转手卖给别人。在装车过程中,1个氯气瓶发生泄漏,周边百姓闻到刺鼻气味报警后,安监、公安部门立即赶赴现场紧急处置。目前,这批查获的钢瓶已被转移到废弃的采矿场内,等待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记者在现场采访中了解到,废品收购站梁姓负责人将这些危化气体钢瓶当做普通氧气瓶收购,并按照
按照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化品要严格管控,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经营,危化品经营企业对危化品设施具有监管责任。我市安监部门将联合公安、环保等部门,开展危化品及设备专项检查,同时继续追查危化品设施的来源,严惩涉事企业。一经查清,将依据相关条款,进行上限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