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生产促进法》等多条相关法律和条例,而且制定了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近期行动计划,发布了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等多项鼓励政策,但是法制的推进和政策的落实对资源环境的影响还没有起到明显作用,很多法律的指令性或禁令性制度得不到真正落实,也更难依靠人们自愿和自发的行动来实现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因此,有关法律的完善和修改,法律的执行力和公平性体现是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是推进有关政策落实和规范行业发展的有力武器,是真正落实“污染者付费”原则的坚实保障。日本政府的法制进程和执法措施的制定实施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但在借鉴过程中还要考虑到我国的政治体制等因素。
应抓住当前机遇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扬长避短
当前,我国政府正处在新的战略机遇期,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发展更需要依靠循环经济的推动,国家制定了“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大战略,我们更应该自省自警自励,认清与日本发展的差距,埋头苦干、奋起直追,虚心借鉴学习别人的长处和经验,创造性的为我所用,走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而且,从此次的考察中发现,日本的循环经济,尤其是资源综合利用相关的技术并不比中国先进,这可能是由于日本在废弃物前期的合理分类和规范管理使得后期的处理变得相对简单容易,因此,中国的相关技术与日本相比甚至处于领先水平。但是,我们要学习的正是前期的规范管理,毕竟技术和管理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是相辅相成的。
要进一步重视生态环保和社会的有序发展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二氧化碳排放最多的国家,能源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非常严重,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刻不容缓。中国应该成为一个注重节约、注重环保而不再是一个奢侈浪费的国家,使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成为深入人心的观念和国民的自觉行动。应当将生态环保作为各地官员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我们要建设和谐社会,首先要有良好的社会秩序,要把社会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增强人民的安全感、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的和谐度。必须下决心规范社会秩序,不能将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作为有能力的评判标准;必须下决心解决中国收入差距急剧扩大的问题;必须重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问题;真正建立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公平社会